江苏海洋大学图书馆管理制度


  图书馆是学校知识传播、信息资源的重要集散地,在服务学校教学、科研和学习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为推进图书馆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结合我校图书馆实际,现制定本制度。

一、入馆须知

1.本校读者凭本人校园卡入馆。校外读者、工作来访凭有效证件联系办公室安排。

2.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入馆。严禁在馆内任何场合吸烟、用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和强腐蚀性、强磁性物品入馆。不允许携带电源接线板至图书馆。

3.禁止自带座椅入馆、将雨伞撑开摆放,以免堵塞消防通道。

4.保持馆内安静,入馆后将手机调至振动或静音状态。禁止在馆内喧哗、聊天和大声朗读。

5.举止文明,衣着得体,出入图书馆不拥挤,爱护书刊及馆内设施,禁止圈点、损坏、私藏书刊、刻画桌椅。

6.禁止在馆内进餐、吃零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可以自备水杯或携带瓶装水和瓶装饮料入馆。

7.严格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未经办理外借手续的书刊资料,不得带出馆(室)外。

8.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及交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给予处分。

二、文明读者公约

衣着整洁:不穿背心、拖鞋入馆;

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

保持安静:不在馆内喧哗,不使用有声通讯工具;

珍惜时间:不在阅览室内占座位、闲聊;

爱护公物:不污损、毁坏公共设施和书刊资料;

遵纪守法:不做违反馆章馆规之事;

举止文明:不在馆内争吵、打闹;

自尊自爱:不做有损人格和有碍观瞻之事。

三、学生借阅权限开通和注销

1.学生凭校园卡出入图书馆。新生入校需要接受新生入馆教育。新生入校一学期内,可进入“图书馆入馆教育考试系统”进行自主学习和在线测试3次,系统将根据成绩为其开通校园卡的借阅功能。

2.校园卡借阅权限。测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者,系统根据其在线测试成绩的最高得分进行分级,自动为其校园卡开通相应等级的借书功能;否则系统将在一年后为其校园卡开通C级借书功能。

具体分级如下:

等级

入馆考试

成绩(分)

最大借阅

册数

最大借阅

期限(天)

欠款停借额(元)

最大预约

册数

A

95

50

60

5

3

B

80,<95

50

45

3.5

2

C

70,<80

50

30

2

1

3.丢失校园卡应及时到一卡通管理中心办理挂失和补办手续。读者的借阅情况,图书馆以计算机记录为准。由于丢失校园卡引起的损失,读者责任自负。

4.离校前,还清所有借阅的图书,交清图书借阅逾期欠款,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离校手续。毕业生离校前以班级为单位持毕业生离校手续单到总服务台统一办理借阅注销手续。

四、图书馆座位管理系统使用规则

1. 选座、退座、监督占座、暂离等

(1)选座: 当日选座:当日5:30—6:00(开馆前)可预选当日的座位,座位保留到开馆后120分钟,即8:00前到馆签到验证就座;6:00—22:00(开馆后)选座,需要在选座后的30分钟内到馆签到验证就座。

明日预约:系统每日5:30—10:00开启明日预约功能,可预约次日座位,次日8:00前需到馆验证就座。

(2)退座:读者签到后可以一直使用到闭馆22:00,若确定离馆不再返回时需“退座”将座位释放,否则一天的学习时长(类似积分)只记录1/4。

(3)考研模式(打卡模式):需要考研读者在7天内,签到不少于4次,每次学习时长不少于1小时  (考研模式座位可以固定,此模式暂未执行)。

(4)监督占座:读者发现某个座位在系统内显示有人但实际无人,即可使用“监督占座”功能,需要拍照上传留证。被监督的读者会收到一条手机信息,提示“已被监督”,需在30分钟内签到,否则视为离馆未退座/占座记违规1次,座位会自动转给监督者,变更为预约完成状态,监督者进行签到确认就座(监督占座目前已执行但可能根据情况做修改)。

(5)暂离:如果使用座位时临时有事,可选择暂离选项(0.5~1小时不等),座位予以保留,暂离结束后无需任何操作即可自动恢复至正常使用模式。

2. 签到

已经预约座位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签到有2种模式,蓝牙签到和扫码签到。

(1)蓝牙签到:打开手机定位和蓝牙(微信也要打开蓝牙和定位权限),到图书馆北门或东门大厅,打开手机公众号:我去图书馆-更多-蓝牙签到,按提示操作即可签到。

(2)扫码签到:在“我去图书馆”座位预约界面预约后出现二维码,到指定签到处,扫码签到即可。(目前签到处设在图书馆东202房间。)

3. 注意事项及违规处理

(1)选座后可取消,退座后 1分钟内不可再选座,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馆签到,记违规 1 次;

(2)被监督占座后 30分钟内未及时到馆扫码签到的,记违规 1 次;

(3)若违规操作“7日内累计达3次”,系统将其自动列入黑名单,1日内不可使用系统选座;

(4)微信号一年可以自助解绑一次,如超过一次后确有需求可到技术部找管理员解绑;

(5)读者须自觉维护室内秩序,请勿随意存放物品,图书馆每日对阅览室进行清理,所清理物品放置图书馆指定处;

(6)如有问题请关注“我去图书馆”公众号提问,有客服人员及时回复。    

五、图书借阅规则

1.图书借阅范围

三个校区书库、各个文献中心的图书可供读者借阅,现刊阅览室、工具书室书刊只限本室阅览。

2.借还书规则

(1)读者可在书库及各阅览室按需挑选图书,可以选择自助借书或人工借书方式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数量与期限见下表:

读者类型

借书

册数

预约

册数

续借

次数

借阅期限

(天)

欠款停借额(元)

教师

50

3

1

90

5

研究生

50

3

1

90

5

学生

A

50

3

1

60

5

B

50

2

1

45

3.5

C

50

1

1

30

2

(2)自助借还:苍梧图书馆东馆和西馆均设有自助借还书机,读者可根据自助借还书机的提示按步骤办理。办理借还书手续时请注意核对计算机屏幕上显示的信息,如有不符请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解决。

(3)续借:到期图书如需继续使用,请在图书应还期前5天内登陆图书馆网站网上办理续借,续借期限同第一次借期。逾期未还的图书和已被他人预约的图书不能续借。

(4)预约:所需某类图书如已全部借出,可登陆图书馆网站网上办理图书预约。预约成功后,读者可通过图书馆网站上“我的图书馆”查询预约图书是否到馆。

(5)读者借书时应当场检查所借图书有无污损,如有污损,请工作人员加盖污损章,不检查者责任自负。

(6)读者所借图书如有过期、遗失、污损等违章情况,按《图书过期、遗失及违章处理办法》处理。

(7)使用《江苏省高等学校通用借书证》的读者,按《江苏省高等学校通用借书证》管理办法办理。

3.图书阅览规则

(1)图书馆各文献中心(阅览室)实行借阅一体化管理,请读者正确使用座位预约管理系统入室阅览。

(2)进入阅览室后,请主动领取代书板,按需挑选图书,同时应保持架面整洁,按规定正确使用代书板。

(3)读者选定图书,需要外借的图书可以选择自助借书或人工借书方式;无需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请读者阅毕后不要自行上架,统一放至室内书车上。

(4)爱护环境,保持阅览桌面整洁,除图书和必要的文具外,桌面上请勿放置其它物品。

(5)请保持安静,切勿喧哗。入室请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设为振动状态,接听电话请到室外。不准携带食物入内,不准随地吐痰、不准留下各种废弃物。

(6)不以任何方式抢占座位,离开阅览室时,请自觉将个人的物品带走。

(7)爱护馆内文献资料和公共设施,不得在图书和桌椅上乱写乱画。

(8)自觉遵守图书馆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4.报刊阅览规则

(1)本馆所藏的现刊及报纸,仅供室内阅览,读者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携出室外。如需复印,经办理手续后,在馆内复印,并当班归还。

(2)读者进入报刊阅览室,应保持架面整洁,阅后放回原位。

(3)读者应爱护报刊,不得有涂抹、勾画、批注、撕页或开天窗等损坏报刊的行为,违者除严肃批评教育外,应照章赔偿。

六、图书通借通还管理

“通借”服务是指读者可凭正式校园卡到各校区分馆借阅图书,也可在所在校区通过图书馆OPAC系统在线申请跨校区委托借阅图书。“通还”服务是指读者可在任一校区归还图书。通借通还借阅期限及总借阅册数执行图书馆现行的借阅制度。

服务流程:

第一步:由读者本人登陆图书馆OPAC“我的图书馆”检索图书并提交委托借阅申请。

第二步:在“我的图书馆”-“委托信息”中可查询到委托状态。

第三步:书刊状态为“书已到”,持本人校园卡到所在校区图书馆办理借阅手续。

注意事项:

(1)跨校区委托借阅的图书必须是读者所在校区馆缺藏或馆藏图书已借完,且其它分馆的图书呈“在馆”“可借”状态。

(2)图书馆的样本图书、工具书、期刊以及非书资料等均不在“通借”范围之内。

(3)委托申请有效期为7天。如在委托申请保留天数内,因各种原因无法找到委托借阅的图书(如被馆内读者取出阅览等),该委托申请将失效。

(4)委托借阅图书到馆保留天数为7天,周三下午及节假日闭馆则顺延。逾期未正式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将送回原馆藏地。

(5)读者所借图书达到本人最大借阅册数,或有图书超期等违章记录时,将无法提交委托借阅申请。

(6)通借申请时间:网上申请24小时开通,寒暑假除外。

七、图书过期、遗失及违章处理

1.图书过期

所借图书超过规定期限,按每天每册0.1元收取逾期违约金。

2.图书遗失赔偿

(1)图书如有损坏或遗失,可自行购买同样版本的正版图书赔偿,并缴纳图书加工费5元/册。赔偿的图书必须完好、无污损。

(2)无法重购者,一般图书按该书定价计价,珍贵图书按当前市场价格计价;按以下规定赔偿:一般按计价的3倍赔偿。图书复本数在2本以下,赔偿原书价的4倍。多卷图书遗失其中一本,若有单本价格,则按单本书价格进行核算,没有单本价格,则按单本均价核算,再按上述规定赔偿。图书赔偿额不足10元者,一律按10元赔偿。

(3)图书赔偿后,6个月内找回原书的,给予退款,在6个月到12个月之间找回原书的,退款赔偿额的1/2,超过12个月找回原书的不予退款。

3.书刊违章处理

(1)用铅笔在图书上涂画的,读者须当场擦净,并给予教育,严重者通报所在学院处理。

(2)读者在书刊上用有色笔勾画、圈点、批注及撕书、刻洞等,需交0.5元/页的赔偿费,超过10页以上,按图书遗失赔偿处理,残本归读者所有。

(3)条形码遗失或污损,按每张2元赔偿。损坏磁条,按每根5元赔偿。

(4)校园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违者一经发现将暂停双方借阅权限30天。若属冒用他人丢失的校园卡借书,按盗窃图书处理。

(5)盗窃图书者(包括撕页),处以书价20~50倍赔偿,盗窃期刊者(包括撕页),按整套期刊年价10倍赔偿,以上书刊赔偿额不足100元者,一律按100元赔偿。情节严重者建议学校给予纪律处分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违反图书馆其它规定者,视情节另行处理。

八、图书馆阅览室管理规则

1.为维护读者的公共利益,读者请使用座位预约管理系统预约座位。

2.读者必须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卫生,不准喧闹,关闭手机或调至震动模式,接听电话请到室外。不准携带食物入内,不准随地吐痰、不准留下各种废弃物。

3.保持阅览室的秩序,爱护室内设施。严禁将桌椅乱移乱放。

4.所带物品的保管自己负责。若发生丢失,责任自负。

5.阅览室每天(星期三下午除外)开放时间:6:00—22:00。

九、图书馆电子存包柜管理规则

1.存包柜免费使用,使用有效的校园卡刷卡存取物品,一张卡只能使用一个柜箱。

2.存取物品应按规范程序操作。请勿在存包柜内存放存折、现金和手机等贵重物品,物品安全自负,离开图书馆时应及时取回所存物品。

3.存包柜采取限时使用。单次存取时限最长12小时/次,超过12小时使用,系统自动记录为超时使用,如7天内超时1次,系统将自动停用该卡使用存包柜3天。单次超过48小时使用柜箱,系统自动停用该卡7天。

4.每周星期三下午管理部门清柜。对长期(3天及以上)占用箱柜的物品予以清理出柜,物品由管理部门代保管3天。过期无人认领的物品视为丢弃物,管理部门不负责物品安全。

5.存包柜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如违反规定,则交保卫部门处理。

6.如使用存包柜的校园卡丢失,为防止冒领物品,请及时与管理员联系开箱取物,并到一卡通管理中心办理挂失手续。领取物品时,须持学生证和身份证,经确认柜、证、人一致,填写开箱处理单登记后,方能开启柜箱。

7.读者使用存包柜时请爱护公共财物。因敲击、刻画、撬损等损坏存包柜者须照价赔偿损失。

8.管理员值班地址:图书馆东门值班室,值班时间:6:00—22:00。

十、其他

通灌分馆和宋跳分馆的借阅规则如果与本规则不一致的,按照各分馆的规则执行。

 


202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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